珠江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公司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独立运作、简洁高效、有效制衡”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与运营架构。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关联交易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等各司其责,相互制衡,实现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同时,设立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它各专业委员会及前、中、后台部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施和实现。其中,前台部门包括五个租赁业务部和金融市场部;中后台部门包括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和内部审计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