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主题教育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哪些设备、软件?
1、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2、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3、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4、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二、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 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哪些服务?
1、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2、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3、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4、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发布、广告推广服务。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哪些支持或者帮助?
1、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2、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3、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四、组织参与诈骗活动会受到那些法律制裁?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哪些机构有权对涉案资金采取紧急措施?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